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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人士个人所得税税率表,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

酒易淘 红酒 2022-09-07 13:13:00

品牌名称:酱香白酒加盟 所属行业:酒水 > 白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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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,在中国任职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人员也越来越多。而学习外国人如何纳税也成为了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。接下来,让我们和边肖一起学习一下,外国人有收入时,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,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。   

  

  居民和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根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一条的有关规定,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居民和非居民,但不得分为外国人和非外国人。   

  

  居民,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,或者无住所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。中国境内、境外居民取得的所得,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  

  

  非居民个人,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或者居所,或者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日的个人。非居民从中国取得的所得,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  

  

  特别规定: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,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,由境外雇主支付而非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和场所负担的部分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   

  

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满6年累计满183天的个人,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,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缴纳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3天的任何一年中出境超过30天的,该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3天的连续年限重新计算。   

  

  居住天数   

  

  在的领土内   

  

  海外收入   

  

  国内支付   

  

  海外支付   

  

  国内支付   

  

  海外支付   

  

  累计90天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免税   

  

  免税   

  

  免税   

  

  累计183天6年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免于备案   

  

  & gt6年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征收   

  

  (表1)   

  

  补充:如何确定在中国是否有居留以及居留天数?   

  

  境内住所是指因户籍、家庭、经济利益等原因在中国境内的惯常住所。   

  

  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按照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(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)累计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计算(在中国境内停留满24小时的算作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,在中国境内停留不满24小时的不算作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)。   

  

  因此,上述两种方式均为非法招聘方式,外派劳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直接与境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。   

  

  非居民个人扣缴方式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、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时,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按月或者按小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:   

  

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;稿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,按照非居民个人按月折算的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。其中,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为减除费用后的余额。稿酬所得减70%。   

  

 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=应纳税所得额税率-速算扣除。   

  

  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   

  

  (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)   

  

  系列   

  

  应纳税收入额   

  

  税率(%)   

  

  快速演绎   

  

  一个   

  

  不超过3000元   

  

  三   

  

  0   

  

  2   

  

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 

  

  10   

  

  210   

  

  三   

  

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 

  

  20   

  

  1410   

  

  四   

  

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 

  

  25   

  

  2660   

  

  五   

  

  超过3.5万元至5.5万元的部分   

  

  30   

  

  4410   

  

  六   

  

  超过5.5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   

  

  35   

  

  7160   

  

  七   

  

  超过8万元的部分   

  

  45   

  

  15160   

  

  表2   

  

  外国个人如何利用它进行税收筹划?从表1可以看出,(1)外籍个人取得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支付的所得,境外税负较轻的,可以将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控制在90天以内,以便享受   

受部分所得免于在中国纳税的优惠。

  

(2)如果外籍个人每年在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,则可利用居民个人的税收优惠,在第六年一次离境达到31天即可享受“经备案免征”的税收优惠。

  

具体如何运用上述优惠政策呢?请看案例一

  

【案例一】小张为香港居民,在香港某公司工作。2021年度,该公司计划安排张三在北京的代表处工作半年(180天)。2021年度小张在北京工作期间由香港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,半年的工资总额为12万元,按照在香港可享受的政策,小张几乎不用缴税。但是由于小张取得的工资来源于中国境内,且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,小张要按照非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  

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=(20000-5000)×20%-1410=1590(元);六个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=1590×6=9540(元)。

  

但是如果该公司选两位员工轮流到北京工作,每人只工作90天,每月工资也为2万元,便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。

  

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员工如何选择优惠政策?根据财税〔2018〕164号的规定,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对于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,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,也可以选择按照有关规定,享受住房补贴、语言训练费、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,但不得同时享受。外籍个人一经选择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。自 2022年1月1日起,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、语言训练费、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,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。

  

因此对于符合居民个人的条件的外籍个人而言,应综合考量专项附加扣除与各项免税补贴之间的关系,选择可以最大减轻税收负担的扣除方式。

  

【案例二】老李为外籍个人,因工作需要长期在中国境内居住。2020年度,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各项补贴总额为8万元;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为两个子女的教育费和一位老人的赡养费(老李为独生子)。老李应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还是外籍个人补贴免税政策呢?

  

根据描述可知老李符合居民纳税人的条件。如果老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,则扣除总额=1000×12×2+2000×12=48000(元);如果选择补贴免税优惠,则扣除总额为8万元,可以多扣除32000(元)。因此应选择外籍个人补贴免税优惠政策。

  

由此可见,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企业对纳税人都很有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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